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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今天起正式实施!事关海宁人出行,最高罚10000元!
2021年08月01日 20:18:27

速看!今天起正式实施!事关海宁人出行,最高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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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1日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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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8月1日起

楼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要重罚啦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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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应急管理部官网

详细内容如下: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对其进行处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为何不能在楼道停放和充电?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电动自行车

却屡次引发大火

电动车已然成为火灾“重灾区”


再次提醒大家

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注意安全!

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注意安全!

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注意安全!

重要的事说三遍!!!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请注意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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