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F0**67、浙F6**85、浙F0**CZ...这些车必须曝光
近日,海宁警方
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
再次进行曝光!
车主们要注意了!
不礼让斑马线不仅不文明
且将处罚款并扣分!
川H23A39
违法日期:2020年8月8日
违法地点:高新区春澜路5号路段
违法日期:2020年8月9日
路段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0日
路段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1日
违法地点:海昌路鑫泰路口
违法日期:2020年8月8日
高新区春澜路5号路段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1日
违法地点:海昌路鑫泰路口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1日
违法地点:海昌路鑫泰路口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0日
违法地点:塘南东路619号路段
违法日期:2020年8月8日
违法地点:袁花镇长益路文浜路口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0日
违法地点:硖尖公路袁花镇翰林路口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1日
违法袁花镇长益路文浜路口
违法日期:2020年8月10日
违法地点:硖尖公路袁花镇翰林路口
不礼让斑马线,罚款+扣分!
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停车让行行为的
违法认定及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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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文明出行
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
在倡导机动车斑马线前让行的同时
也希望行人能
依法、文明、安全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