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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公示
2018年08月16日 17:06:50

关于为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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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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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研究,拟为苏威、皇文瑞同志申报嘉兴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分别追授个人二等功进行公示。

苏威,男,1998年10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522228199810131216,土家族,户籍地: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堡上村半坡二组。暂住在:海宁市硖石街道赞山景苑三区70幢4号。生前系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海宁项目部员工。

皇文瑞,男,1992年10月1出生,身份证号:533001199210011239,汉族,户籍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陶孔村委会陶孔屯3组,暂住地: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山一里343号。生前系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海宁项目部员工。

2018年7月30日14时10分许,海宁市硖石街道鹃湖公园湖边有一女子(刘琼,云南省盐津县人)从湖边快速往湖中间走,有自杀意向,正在鹃湖公园内巡查的工作人员皇文瑞、苏威发现有人跳湖险情后,全然不顾个人安危,来不及脱衣服两人第一时间跳入湖中,对跳湖女子刘琼(云南盐津人)实施救援,想将刘琼拉上岸,由于湖底水深在施救过程中三人均淹没在水中。后刘琼被救援浮出水面,由后期赶到的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增援人员救起送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31日死亡。皇文瑞、苏威因救援体力消耗过大沉入水中。公安机关接警后赶赴现场,湖中已不见皇文瑞、苏威的人影,经公安、民间多方力量实施救援、打捞。至17时20分许,苏威、皇文瑞两人打捞上岸,经医生检查已无生命体征,不幸遇难。

2018年8月1日,海宁市公安局确认皇文瑞、苏威的行为为见义勇为,8月8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已分别追授苏威、皇文瑞个人三等功。

本次公示时间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0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各街道、部门和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和评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市府办反映(电话:87233192)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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