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汪新汉一行到许村镇团结村检查督导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024年04月23日 14:42:26
海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汪新汉一行到许村镇团结村检查督导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4月23日上午,海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汪新汉一行到许村镇团结村检查督导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海宁市许村镇副镇长庄涛、团结村党委书记应伟明等人陪同。
汪新汉来到团结村凌家堰,重点查看了出租房屋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消防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用气等情况。
汪新汉强调,房东作为出租房屋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他要求村工作人员要坚持“不漏一户、不漏一屋、不漏一人”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每一位租户的生命安全。他还叮嘱相关负责人要加强监管和指导,帮助房东们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接下去,团结村将持续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出租屋、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通出租屋、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通道,畅通老百姓的生命通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美丽新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