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海宁长安一建设工地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罚!
海宁新闻网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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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工地部分行为涉嫌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若违法行为成立,施工单位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其停工整治。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该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顾某表示将立即整改,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长效机制。
曝光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后续,长安镇、高新区将持续聚焦重点区域,全面检查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施工行为,扎实推动扬尘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本文由大潮APP独家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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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姚芸霞